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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時間: 2023-01-17 | 【字號 打印

歷史淵源

      太倉港,古稱劉家港,始興于隋唐時期。元朝,政府實施漕糧北運,在劉家港沿線建大型碼頭泊位,建立海運倉儲和海事機構,自此長江中下游地區、浙江溫臺等沿海地區、以及日本、琉球、高麗、安南等國的商船都集結于劉家港,劉家港成為“六國碼頭”、“天下第一碼頭”。明朝,劉家港作為鄭和七下西洋起錨地,發展達到鼎盛,成為當時世界上重要的樞紐港。明以后,由于種種原因,港口逐漸沉寂。

1990年~2000年

1992年初,太倉縣委縣政府決定在沿長江地區建立港口開發區,充分利用長江岸線資源優勢,進行港口開發建設,以推動蘇南外向型經濟發展,呼應上海浦東開發開放,同時帶動太倉地方經濟發展。同年,江蘇省委省政府根據國務院召開的沿江開發開放會議精神,決定將太倉港列為江蘇重點開發建設的港口。

1993年11月,江蘇省政府批準成立太倉港港口開發區,并列為省級開發區。在江蘇省政府制訂的《江蘇省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第九個五年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中,明確提出要“重點開發建設太倉港,盡快使其成為長江口以集裝箱樞紐港為主體的商業性大港”,并專門成立了“江蘇省太倉港港口規劃建設領導小組”,以加強對太倉港港口規劃建設的領導。

1996年11月,太倉港被批準為國家一類口岸正式對外國籍船舶開放。

 1999年9月,國家海關總署批準太倉港為集裝箱中轉港。


2001年~2010年

2001年,國家交通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把太倉港定位為上海國際航運中心集裝箱運輸的干線港。

2005年11月,江蘇省委省政府決定成立副廳級建制的中共江蘇太倉港口工作委員會和江蘇太倉港口管理委員會,全面承擔太倉港口建設和發展等管理職能。

2006年9月,交通運輸部出臺《全國沿海港口布局規劃》,將蘇州港(太倉港區、常熟港區、張家港港區)列為全國9大集裝箱干線港之一。

2010年5月,國務院批復《長江三角洲地區區域規劃》,太倉港被定位為重點建設的集裝箱干線港和江海聯運中轉樞紐港。


2011年~2020年

2012年12月,財政部、國家發改委、交通運輸部共同批復同意,自2013年1月1日起太倉港作為沿海港口管理,并執行海港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

2013年9月,交通運輸部出臺公告,自2013年11月1日起取消五星旗海輪進出長江太倉港及以下水域強制引航。自此,太倉港全面實現海港化。

2013年10月,交通運輸部、江蘇省人民政府聯合批復《蘇州港總體規劃(2013-2030年)》,明確蘇州港是我國沿海主要港口和綜合運輸體系的重要樞紐,是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江蘇省、蘇州市經濟社會發展和促進蘇南現代化建設的重要依托,是長江三角洲及長江沿線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擴大對外開放的重要支撐;蘇州港太倉港區重點服務于江蘇省、蘇州市及長江沿線地區,以集裝箱干線運輸和鐵礦石、煤炭中轉運輸為主,相應開展石油化工品中轉儲運,并兼顧太倉市臨港產業開發。

2014年初,太倉港與上海港成功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雙方合作經營太倉港集裝箱三期碼頭下游兩個泊位,合資碼頭公司太倉港上港正和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已開始正式運營,海 勃TOPS4.0(上港集團集裝箱碼頭營運管理系統)成功上線,太倉港與上海港的碼頭營運系統正式對接。

2014年2月,太倉港港務集團有限公司成立太倉港正和興港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集裝箱三期碼頭上游兩個泊位正式投入運營,太倉港集裝箱碼頭公司增至4家。

2014年7月,太倉港落實海港化管理措施,爭取上級同意對進出太倉港船舶實際淡吃水控制標準從-11.8米提升至-12米,載重21.8萬噸級“伊萬”輪、吃水-12米“桑巴海角”輪靠泊太倉港,太倉港成為長江內河沿線接靠船舶噸位最大、吃水最深的港口。

2014年9月,太倉港落實長江經濟帶海關通關一體化改革措施,與長江經濟帶12個直屬關區實現了通關一體化,并且與上海洋山港集裝箱碼頭營運管理系統實現對接;爭取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海關總署同意,9月1日起,太倉港成為第二批試點實施啟運港退稅政策的港口之一;爭取國家質檢總局同意,獲批進口糧食指定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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